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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是中企共建“一带一路”重要利益相关者
2019年6月19日

 

       “一带一路”倡议是国际合作与全球治理新模式的探索。具体到中国企业而言,就是通过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实现与合作伙伴(发达国家企业和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共同发展;通过加入国际组织并发挥作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实现改善治理的目标。

 

       关于在与合作伙伴(发达国家企业和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共同发展方面,中国企业已经开始重视并落实在行动中,尤其是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之后,第三方市场合作、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关于在加入国际组织、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方面,中国企业并没有普遍认识到其重要性,目前只有少数优秀的企业有意识和有能力加入到相关的国际组织中,发挥其参与、改进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的作用。

 

       我们认为,国际组织是中国企业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利益相关者。这里的利益相关者指的是影响企业共建“一带一路”目标实现或受该目标实现影响的组织。国际组织当然是利益相关者,而且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从企业角度来看,国际组织作为其利益相关者可以分为三大类型:

       (1)规则制定者,例如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国际经济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商会、各个行业协会等。

       (2)规则监督者,例如以环境保护、人权保护、劳工保护、企业社会责任、反腐败等为宗旨的国际非政府组织。

       (3)和平与公益类国际非政府组织,例如以和平运动、慈善公益、发展援助等为宗旨的国际组织。从全球经济治理来看,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规则制定类国际组织。

 

       企业针对规则制定类国际组织采取的行为及其形成的关系是治理关系。这些行为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遵照国际规则标准,例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实行合规管理;二是创制国际规则标准,例如把本企业技术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这种治理关系的建立就是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内容和过程。

 

       改善治理是企业与规则制定类国际组织建立治理关系的主要目标,也是全球商业共同体的主要功能之一。改善治理是国际行为体对全球治理结构和机制的参与、改进和完善,其目标是实现“良治”和“善治”。其内在要求是:

       (1)在遵从既有治理规则的前提下参与,谋求改善治理;

       (2)与其它国际行为体合作,共同参与,推进改善治理;

       (3)以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制定改善治理的新规则和新标准;

       (4)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参与和推进新规则和新标准的通过和实施。

 

       具体到全球商业共同体中,改善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跨国公司遵循相应的国际组织制定的规则和标准;

       (2)跨国公司参与相关的国际标准组织,提升自身的标准制定能力和话语权;

       (3)跨国公司参与或创建国际行业协会商会或产业联盟,掌握规则制定权;

      (4)全球商业共同体参与全球经济规则的制定,为实现“良治”“善治”目标做出贡献。

 

(作者为腾讯-北大“一带一路”大数据创新实验室柯银斌,主要内容摘编自柯银斌著《全球商业共同体:中国企业共建“一带一路”的战略与行动》)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