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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洁:构建有效金融支持体系 助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2022年5月19日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在“一带一路”构想下,大型基础设施、产业和产能合作等建设项目由于资金投入大、运作周期长,单纯依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财政投入难以满足巨大资金缺口。因为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基础薄弱、财力不足,发展中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和投资风险。当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衰退以及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的抬头,如何发挥金融引领作用,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对于促进资金融通、破解“一带一路”发展难题、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面临四大挑战

 

       尽管中国给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当前中国“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缺乏多元化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目前,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主要依靠信贷资金,可利用的金融产品主要是出口信贷(卖方信贷、买方信贷)、主权担保贷款方式,企业融资渠道仍是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少有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如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方式等直接融资方式基本没有采用。利用基金融资模式非常有限,包括国际合作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国家专项基金等在内的多类型基金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以丝路基金为代表的专项基金,目前仍以股权投资为主,参与债权部分融资的积极性不高。社会资本参与意愿较弱、参与度不高。

 

       二是低成本金融资源有限,融资门槛较高。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政府援助、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价格相对较低、期限较长,普遍受到企业欢迎,是主导力量。但受限于规模较小、融资条件较为苛刻、门槛高,政策性金融资源远远不能满足“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只能越来越多地选择商业性金融资源。

 

       三是中资金融机构融资成本较高,降低了中资企业的竞争力。中资金融机构的融资价格普遍较高,即使是政策性金融,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对外报价依然较高,即便是长期优惠贷款的目标利率也在3%—4%,而且要求的条件严格,审批通过难度很高。中国商业银行缺乏外汇获取渠道,贷款利率居高不下,普遍比外资银行高1%—2%。高昂的资金成本使得政府和出资方在诸多项目的意向阶段无法达成一致,而且大大削弱了中资企业获取项目的竞争力。

 

       四是保险发展滞后,缺乏风险化解手段。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发展还不成熟,对外投资承保风险的范围过于狭窄、承保条件要求过高,承保难;保险机构对于风险高的区域和项目通常不愿承保。同时,保险费率明显偏高,加重了中国对外承包企业的成本负担,降低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此外,针对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面临的特殊风险,也一直没有推出有针对性的险种。

 

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体系

 

       为给“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便捷、更优惠、更高效的金融服务,中国金融机构应紧跟企业投融资的新需求,不断改革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金融合作,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体系。

 

       第一,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提升金融支持能力。

 

       一是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为杠杆,为重点项目的孵化和启动提供融资支持。对于符合国家战略的重要投资项目,应由政策性金融覆盖。二是扩大中国进出口银行“两优”贷款的规模,放宽融资条件,特别是放宽主权担保要求;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多提供利率低、期限长的优惠贷款,积极为有一定盈利能力的项目提供融资保障。三是鼓励政策性金融牵头开展多层次的买方信贷项目,帮助企业进行表外融资,降低杠杆水平。促进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贷款、担保、股权投资、联合融资等多种方式,发挥融资促进和风险分担作用。

 

       第二,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一是拓宽直接融资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地利用海内外资本市场,通过发债、股权融资等方式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金融服务。二是鼓励信托资金、保险资金参与,通过股权投资、银团融资、基金入股、融资租赁等方式为海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扩大专项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范围。建议进一步扩大丝路基金、中非基金等投资基金的支持范围,对重点项目提供股债组合支持;鼓励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采取共同贷款等方式,合理降低贷款利率;探索用外汇储备建立海外投资基金的途径,鼓励地方政府推出地方版的“丝路基金”,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四是探索外汇储备的利用方式,加大低成本资金供给。尝试通过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方式,向商业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并限制利率加成上限,适当降低管理费、承诺费等费率水平,且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门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此外,应放宽社会资本准入门槛,加大探索开展PPP融资模式。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如私营企业部门、养老基金、主权财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

 

       第三,强化风险管理、提升金融支持体系的韧性。

 

       一是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国别风险的研究,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家信用评级机制,以防范和控制国家信用风险;灵活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资产组合配置来规避风险;并通过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如银团贷款、再保险等形式,降低和分散风险。二是充分发挥保险分散和转移风险的作用。国内保险机构应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设计相应的风险防范产品,创新承保模式、扩大承保范围,对工程项目、海外财务和中资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中信保作为政策性保险机构,对于“一带一路”项目应在风险保障范围、产品创新、保险期限、赔偿比例等方面提供更大的支持力度。此外,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国家与地区的财政建立风险补偿金,构建政策保险、基金补偿等综合风险补偿机制,调动各类资本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

 

       第四,构建绿色投融资体系,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一是中资金融机构应通过产品和机制创新,形成支持绿色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功能,发行绿色债券、提供绿色贷款等,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尽快退出高碳排放相关项目,引导市场资源流向更加节能环保的技术,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绿色投融资支持。二是加强绿色金融的第三方合作。继续通过联合融资,支持更多清洁能源等绿色项目,并鼓励中资金融机构与发达国家商业金融机构开展第三方合作,按市场化原则切实满足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需求。三是建立绿色金融标准是开展绿色投融资活动的基础。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绿色金融标准,便利国际资金支持沿线绿色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提供绿色金融相关能力建设,帮助当地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第五,深化国际金融合作,共促“一带一路”合作共赢。

 

       一是鼓励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加速金融机构的海外布局,构建跨境金融服务网络。二是加强与当地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借助多边合作机制积极参加国际银团招标,实现多渠道融资,还能节约运营成本、降低融资风险。三是加强跨境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高效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征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区域征信体系、区域金融信息披露管理系统。

 

       第六,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构建跨境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加强货币合作,进一步扩大与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规模,简化企业获取货币互换资金的程序,开展与沿线国家的本币结算。二是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推动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业务等。三是研究探索人民币回流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合格机构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募集海外人民币资金,投资“一带一路”建设。四是加快外汇外债管理方式改革,研究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扩大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外汇资金来源。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